基建处主管日常报建副处长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21-12-07 

             

1.在处长的领导下,分管本部门项目报建和各项日常综合事务管理

2.负责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:包括但不限于每月考勤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、校长办公会议题督查督办、教代会、工会提案办理等。

3.严格依照长沙市新建建设项目管理流程,督促报建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报建手续。

4.负责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、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,并负责汇总部门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和年鉴。

5.负责拟定部门内部流程管理制度文件并报处长审定。

6.协助处长、配合分管现场副处长完成项目立项阶段、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相关会议组织、新闻报道和活动开展。

7.负责建设项目进度款支付情况的登记。

8.做好廉洁自律工作,遵纪守法、清正廉洁,不谋私利。

9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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