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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款相关业务办理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5-07-10 13:41:45  浏览:

基建处工程进度款/工程服务费/质保金请款资料及要求

工程(服务)项目请款资料及要求:

1、附件1:《工程(服务)付款申请表》或附件3《工程质保金返还申请表》(施工方、监理、代建和基建处相关人员签字)

2、附件2:《工程(服务)进度确认单》(施工方如实填写、监理、代建、基建处现场管理相关人员签字盖章)

3、中标通知书(第一次进度款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原件)

4、合同(第一次进度款必须附合同原件,后续请款附合同相关付款条款复印件)

5、发票(基建处财务报账人员确认,处室3人签字)

6、所有资料盖好施工单位公司公章骑缝章

7、根据计财处发布的《长沙学院财务报账规定》,请款需同步报送《长沙学院基建、维修工程款支付申请表》

8、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付款节点,请款时请同步提交《长沙学院单项工程移交表(新表)》

9、做完结算的项目,请款时请同步提供结算报告、《长沙学院基建工程竣工资料核准表》

10、施工方申请结算款时,需提交施工用水缴费证明。

备注:货物类项目验收后的付款节点,向资产处请款时,请将验收资料同步归档到基建处。